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關于做好2020-2021學年優秀學生評選工作的通知》,現啟動國家天文臺優秀學生評選工作。為了做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要求
1、在優秀學生評選工作中,要注意以德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避免簡單的以論文、分數為評判標準,要切實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國主義情懷、加強品德修養、增長知識見識、培養奮斗精神、增強綜合素質。。
2、國家天文臺所有全日制在學研究生(不含延期及在職研究生)均有資格參選,可積極申報。三好學生榮譽稱號是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必要條件。(正在參加2020-2021學年集中教學的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組織評優,不在國家天文臺參選,且暫不參加“三好學生標兵”評選)
3、擬參加2021年夏季答辯的畢業生和2021年春季畢業生有資格參加“優秀畢業生”評選,“優秀畢業生”應為曾榮獲過“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學生。獲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自動獲評“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稱號。
4、三好學生標兵由各研究部擇優推薦后參加臺內評審。
5、三好學生指標下發到各研究部(分配名額見附件3),其他榮譽稱號臺內評審,請申報“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標兵”者不要重復申報“三好學生”。
二、材料申報
1、請申請人填寫附件中的申請表(雙面打印,相關證明材料附后裝訂成冊),導師、黨支部書記或研究生輔導員、團組首席簽字后,由學生導師交由所在研究部主任或研究部確定的聯系人,由各研究部按各部年度分配名額,擇優推薦后報教育處;臺評審小組審核通過后確定最終人員。候選人名單在臺內公示后,結果報國科大審核備案。
2、 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16日(周五)。
聯系人:李響,聯系電話:010-64877291
附件:1.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臺優秀學生評選實施細則
2. 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臺優秀學生評選申請表
3. 2020-2021年度國家天文臺優秀學生分配名額(按研究部)
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臺
教育處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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