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科〔2019〕19號?)及《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校發學字〔2014〕6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我臺2021年評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學生。
二、名額分配
國科大下發給國家天文臺的名額為博士5人、碩士2人;
本次評選請各研究部先進行部內評選后擇優上報,臺內再做最終評選,各研究部具體名額分配情況如下(如上報2人及以上的需要排序):
研究部 |
博士人數 |
推薦名額 |
碩士人數 |
推薦名額 |
星系部 |
55 |
3 |
15 |
1 |
光學部 |
50 |
3 |
15 |
1 |
射電部 |
37 |
2 |
14 |
1 |
空間部 |
21 |
1 |
7 |
1 |
太陽部 |
20 |
1 |
9 |
1 |
月球部 |
18 |
1 |
5 |
1 |
應用部 |
5 |
1 |
1 |
1 |
(按照研究部在讀研究生的5%確定推薦名額,四舍五入后取整數。)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優秀研究生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請各位導師和研究生積極參與本次申請和評選!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國科大及國家天文臺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學期間獲得過國科大優秀學生榮譽稱號,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四、評選工作開始時已畢業離臺的學生、在職生、港澳臺學生和留學生不在國家獎學金評選之列。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獲得國家獎學金:
1.在學期間受到過國科大或國家天文臺紀律處分者;
2.學位課考試或必修環節考核有一門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過者;
3.由于個人原因,在各種實驗、實踐環節中嚴重損壞儀器設備或出現安全責任事故者。
六、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選,碩博連讀生按申請時的學籍注冊培養層次參與評選。
七、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杜絕弄虛作假。學生在評選過程及獲得國家獎學金后如發現獲獎所提供的參評成績、事跡和成果有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撤銷當事學生國家獎學金榮譽,追繳其所得國家獎學金全部獎金。
八、提交材料至研究部聯系人處: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國科大優秀學生榮譽證書復印件
3、其他證明材料(如發表文章首頁,獲獎證書復印件等)
所有材料請按順序裝訂成冊;
九、注意事項: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須雙面打印、內容須填寫完整,不得缺項、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申請理由”應全面反映申請者的綜合素質,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
3.“推薦意見”應簡明扼要,推薦人原則上應為申請人的導師。
4.申請參評的事跡或成果應為自正式入學至申請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獲評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本次申請參評的材料不得與前一次材料相同。
5、碩博連讀生請在目錄頁備注發表文章時間為轉博前或轉博后(以轉博當年的9月1日文章是否接收為準)。
十、截止時間:
請研究部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前將部內推選結果報送至教育處,包括《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簽字版及其他證明材料報送教育處。
聯系人:李響,電話:010-64877291
附件1 國家天文臺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
附件2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3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證明材料目錄
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臺教育處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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